致各投标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增加“5.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审加分依据,未提供原件,不计分);6.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3-11商务部分评分表中人员配备的人员资料原件(不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审加分依据,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0施工组织技术部分评分表中,“1.施工组织架构基本合理、项目团队配置基本合理及人员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2分;根据施工组织架构及项目团队配置合理性、人员满足施工要求情况横向对比评审得0~1分。”改为“1.施工组织架构基本合理、项目团队配置基本合理及人员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0.5分;根据施工组织架构及项目团队配置合理性、人员满足施工要求情况横向对比评审得0~0.5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0施工组织技术部分评分表中,“2.施工组织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可靠可操作,措施还算具体成熟,可得基本分2分;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可行可靠可操作性,措施成熟程度横向对比评审得0~1分。”改为“2.施工组织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可靠可操作,措施还算具体成熟,可得基本分3分;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可行可靠可操作性,措施成熟程度横向对比评审得0~1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0施工组织技术部分评分表中,“11.安全文明施工、环景保护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具可操作性,可得基本分0.5分;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环景保护保证措施完善程度及可操作性情况横向对比评审得0~0.5分。”改为“11.安全文明施工、环景保护保证措施基本完善、具可操作性,可得基本分1分;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环景保护保证措施完善程度及可操作性情况横向对比评审得0~1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0施工组织技术部分评分表中,“12.总承包方案基本可行及项目协调管理基本具可操作性,可得基本分1分;视总承包方案可行情况及项目协调管理可操作性加0~1分。”改为“12.总承包方案基本可行及项目协调管理基本具可操作性,可得基本分0.5分;视总承包方案可行情况及项目协调管理可操作性加0~0.5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1商务部分评分表中,:“2.勘察、设计业绩”增加“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1商务部分评分表中,:“3.施工业绩”增加“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1商务部分评分表中,:“4.设计人员配备”增加“本项满分18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及近六个月的社保原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以上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的,不计分。”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2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3-11商务部分评分表中,:“5.施工人员配备”增加“本项满分3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及近六个月的社保原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以上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的,不计分。”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1“设计负责人具备给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改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1施工项目经理人员要求中“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一并阅读,若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监督机构: 东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