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2019年农村土地综合项目确定实施主体(投资人)项目已由新邵县办公室以新政办发[2019]26号文批准,
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范围及规模:本次招标确定新邵县2019年农村土地综合项目实施主体(投资人),本项目静态建设投资估算为60938.61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3、项目
4、合作期限:建设工期为2年,运维期为5年。
5、投资人的职责:负责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补助资金约3000万元(以中央预算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余资金由投资主体负责筹集和投入,对前期已由原实施主体垫付的项目资金支出,凡是与本实施方案相关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本实施方案进行核算和管理(具体金额以第三方审计部门认定的金额为准)。
7、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土地综合与开发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农村土地综合与开发项目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0亩。
- 农村建设用地项目: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个批次,共计总规模3592.41亩,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増减挂钩节余指标3323.17亩。
(2)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A. 农村人居环境:包括乡镇交通主干道集中专项;村庄院落环境集中专项;各乡镇区域地段提质改造;生活垃圾治理分类;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农村“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
B. 农村村组道路工程
8、投资回报
根据国家对农村土地综合项目“谁实施,谁受益”的原则,结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耕地开发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43号文)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中农村土地综合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成本支出+合理比例利润的原则安排投资回报,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实际支出成本。主要是指组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项目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耕种补助管理费、植被恢复费和其他费用的资金;
(2)合理比例利润。为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和营运;维护实施主体持续经营需要,本项目合理比例利润确定通过竞标确定。
(3)资金拨付。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据此原则与项目实施主体办理工程款结算和资金拨付手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0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