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1121工程DJK基础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机关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1)投标人 只能投本项目二个标段当中任意一个标段 。
2)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控制价大小次序先后统计各标段投标人投标文件总分。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经招标监督及监管部门核实后属实)、主动放弃、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其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位置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3.4.1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4.2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与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3.7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委任的
3.7.1第一标段: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施工范围涵盖“地基与基础工程”部分,需提供地基与基础工程部分清单明细;
3.7.2第二标段: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施工范围涵盖“地基与基础工程”部分,需提供地基与基础工程部分清单明细;
3.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无不良行为记录(按要求格式提供承诺书)。
3.9未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 )查询为准,
3.10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为准,
3.11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当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0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