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老戏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老戏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审批[2019]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
2.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耒阳市老戏院片区棚户区改造户数600户,改造路段长约1100米,改造房屋外墙立面约8200平方米,新铺设沥青路面6200平方米,新建雨污水管网1500米,强弱电线路改造1100米,公厕翻新一座,60平方米、戏苑综合市场地坪硬化10000平方米,片区绿化900平方米、休闲活动广场100平方米、健身设施配置及亮化工程。概算总投资1771.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27.9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耒阳市老戏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以及建设涉及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建设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2.6工期要求:(1)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设计工期:设计30天。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6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8.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8.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