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绥宁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绥发改社[20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为 贰年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各阶段范围内的设计咨询、监理及造价咨询等统筹协调工作。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交合格的详细规划设计(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各专业的方案设计(经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满足办理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审图、备案等。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及后续服务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及结算审核。
工程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招标代理服务:办理本项目施工招标及设备采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办理招标手续、依法组织开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等事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可分包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03月至2019年05月养老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
提供2017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
提供:近 三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总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类的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勘察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设计或监理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 家(最低资质成员要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