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湘潭市大数据中心及运营中心工程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9〕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共建设机柜共 2000 架(可扩容至 2650 架),每个机架 4kW。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8912.85万元,其中本招标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24415万元
2.5服务周期:①施工图设计2个月;②施工18个月,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服务时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编制完成止(含财务决算编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施工过程造价服务、结算阶段及竣工决算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①施工图预算审核并配合财政评审中心进行预算审核;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组织设备、材料的询价、审价、结算等相关工作;对厂家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④工程计量支付的建议,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⑤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并分析造价影响;审核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签证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搜集季度材价信息并编制成册,编制/审核季度工程量及材差价款;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变更前估算、变更后准确计量等工作;⑥对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提出合理化建议;⑦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提出风险防控方案。收存结算等施工的全过程投资控制资料,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⑧负责本项目工程的竣工结算初审,提供初审报告,并协助结算报审;⑨负责决算文件的收集、整理;⑩建设项目后评价。具体范围以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2.8质量标准:①确保项目审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②提供有效的工程管理建议和措施,提供开工前审计、施工期审计、竣工验收审计服务。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招标人利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是湖南省外企业的,须在湖南省境内有 或子公司或在湖南从事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并应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3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一个及以上工程造价不少于1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或审核)入围业绩。
3.4
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成果文件(有建设单位、编制或审核单位、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的)为准,时间以成果文件上职能部门签字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成果文件上的金额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含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否决其投标: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zlxz/3480.jhtml)
5.4各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6 日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