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及室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及室外景观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9]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Y2019-SG(SM)-061
2.3 建设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279号文件规定
2.8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主楼、地下室、食堂、刑侦楼、办证厅、报告厅二次装饰装修及安装,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地面铺装、停车位、围墙、给排水工程等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甲级施工资质,《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证书》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室内装饰资质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1日13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
注:保证金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9年08月01日~2019年08月07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