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集采编号:POWERCHINA-0102038/007-19064一、招标条件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工程所需的生石灰,本次招标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区城市基础设施一级开发建设二标段二处项目位于航空港实验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以东区域,西至滨河东路,北至郑港十一路,东至万三公路(规划G107),南至纬三河,总面积约27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含雨、污水及再生水)、电力土建排管(含景观照明)、道路绿化、通信管道、桥涵、隧道、水系等基础设施。暂定合同金额10.13亿元。目前在施施工任务包括物流三街、滨河东路北段、仓储二街、物流二路、物流三路、苏秦路等。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中生石灰用于第二工程处在施道路工程。 3、采购数量: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日期 |
生石灰 | 二级 | 5000 | 吨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要求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入网联系请点击500万元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四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6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