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01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2014】214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我公司受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具有项目完成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磋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 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 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于2019年08月01日08时30分至2019年08月07日17时30分前,到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院内3-3-1号(曲靖市中晟招标代理服务咨询 )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后才视为参与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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