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福竹园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已由 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7]49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北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高层住宅楼、1栋幼儿园、1栋商业、1栋社区物管用房,具体基本情况为1#栋(商业),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6324.09m2,建筑高度为15.1m;2#栋(物管及社区用房),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2141.57m2,建筑高度为15.9m;3#栋(幼儿园),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2731.44m2,建筑高度为12.9m;4#栋(住宅),地上2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784.94m2,建筑高度为78.05m;5#栋(住宅),地上2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208.75m2,建筑高度为75.15m;6#栋(住宅),地上2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8065.29m2,建筑高度为75.3m;7#栋(住宅),地上2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211.11m2,建筑高度为75.15m;8#栋(住宅),地上2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780.64m2,建筑高度为78.05m;9#栋(住宅),地上2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783.23m2,建筑高度为80.05m;10#栋(住宅),地上2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4211.65m2,建筑高度为75.15m;配电房,总建筑面积188.60m2,建筑高度为4.95m;垃圾站,总建筑面积44.64m2,建筑高度为6.5m;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4299.25m2,建筑高度为4m。工程造价465361859.42元。
2.4 工程造价: 465361859.42元
2.5 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高层住宅楼、1栋幼儿园、1栋商业、1栋社区物管用房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1#栋商业、2#栋物管及社区用房,4#栋-6#栋住宅、8#栋住宅及对应地下室工程,建筑面积约8.3万m2,工程造价为252680565.68元。
二标段:3#栋幼儿园、7#栋住宅、9#栋~10#栋住宅及对应地下室工程、本项目全部场地平整土方,建筑面积约6.6万m2,工程造价为212681293.74元。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一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招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8 月 1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