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晖区酃湖片棚户区二期改造湖东村建房点幼儿园工程及园林景观配套工程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5]88号文、衡阳市珠晖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5 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具体以财政评审审定的结果为准);
2.6 工期要求: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幼儿园施工及湖东村安置小区内的附属工程等 (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0 招标控制价:8875432.6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投标人应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6日下午17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