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教字垭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改局以张定发改投资【2018】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入湘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3.5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查询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按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资料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754820631@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index.html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23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