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招标编号:0002200000050296)
一、招标条件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招标编号:000220000005029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项目分1个标的、1个标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中标比例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1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217.3635 | / | / | 100% | 从签订合同 之日起2年内完成 | 广州 | 200 | 无 |
(二)项目概述:
针对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4个微服务共享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对信息化项目开展精益化管理,引入监造服务,确保共享服务中心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采购范围:针对以下4个项目提供监造服务,具体如下:
1、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项目
2、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配套监控V1.0)项目
3、个性化移动应用建设(营销服务渠道应用服务化改造)项目
4、个性化移动应用建设(快速复电服务化改造)项目
(四)标的物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五)报价方式: 固定金额报总价
(六)结算方式: 总价包干
(七)有效报价区间:预计采购金额的[85%~100%]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低于预计采购金额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
3 |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
4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 非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须拥有有效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
2 |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
3 |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IT服务业务,曾有大型企业(如政府、电信、电力等行业)提供 IT 服务项目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协议书)等)。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
4 | 从2016年1月至今在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需投标单位提供证明。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
5 | 投标人需提交近三年(2016年-2018年)内连续两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附注,且不能为“无法发表”意见及 “否定”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 短于两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 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 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 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投 标资格。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
6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服务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新技术与业务融合创新软件研发(共享服务中心V1.0建设)等项目监造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