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龙生态小区(龙头安置房)四期新建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9]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总投资9102.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67.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1.62万元(含土地取得费922.45万元),预备费743.68万元。
2.4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2.5 工期要求:47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28日9时00分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