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虎形山安置小区1#号楼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备[2015]60号文件和衡发改备[2016]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电梯设备、所需附件、辅材、设计、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及安装配套、调试、保险、检测、验收、应急救援培训等;本项目投资额约132.5万元。
2.4工期要求: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通知,须在90日历日内交货;接招标人通知后即进行安装调试,需在60日历日内竣工。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最低免费质保期:最低免费质保期 1 年,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建委建计(1995)第167号文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保修规则》及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保修。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和《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3)代理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原件。
(5)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从上述 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 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