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刘家沟项目已由庆水保发【2019】15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资金。
2、项目概况
2.1工程
2.2 招标内容:镇原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刘家沟项目全部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期内,未被纳入各类失信名录。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2项及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必须与庆阳市 网上报名的委托代理人一致。 3.5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6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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