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舍子源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及配套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风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一次部分)已通过国网湖南省电力 经济技术研究院审查,风电项目开工合规性审批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舍子源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门楼下瑶族乡和骥村镇境内。工程区域地貌类型为中低山,高程700m~1050m。场址距新田县城公路里程约为23km。场址北侧有省道S317、南侧有省道S323、西侧有省道S216、东侧有省道S214等,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舍子源风电场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年理论发电量为13251万kW·h,预计项目年上网电量为977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954h,容量系数为0.223。
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06风机位附近,地面高程816.00m。送出工程从升压站出发,经沅头、龙公沅右转前行至盘家村,经舍子沅村、南木坑、陈家、南木坳后,在唐家右转,然后在东阳冲附件跨越35kV线路,平行35kV枇门线走线,在下荣村附近跨越35kV枇门线继续前行,在音洞村跨过X093县道,经仓下田、泥坦、流芳桥村,然后右转跨越35kV枇门线后,接着左转连续跨越35kV枇鲤线、35kV枇枧线、35kV枇田线后,接入枇杷园110kV变电站,途径新田县的龙泉镇、骥村镇、门楼下瑶族乡三个乡镇。根据送出工程可研设计报告,新建线路路径全长约15.8千米,其中,升压站-南木坑段长5.3千米,设计冰厚取20mm,导线采用JL/G1A-300/50型钢芯铝绞线,南木坑段-枇杷园变长10.5千米,设计冰厚取15mm,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曲折系数1.15;新建杆塔62基,其中单回路转角塔22基,单回路直线塔40基。
现湖南省新田县舍子源风电场送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EPC总承包方。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为舍子源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的勘察设计、项目核准、征地拆迁、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一年运维等,即采取“交钥匙”方式,按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会审意见建设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满足10万千瓦容量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
负责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以及各阶段概(预)算编制工作,组织设计文件的咨询、评审。所有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发包人、湖南省能源主管部门、国网湖南省电力 的审查。
负责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等。
2)项目核准
负责送出线路项目核准相关工作,获得核准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环评、水保等专题报告,办理项目规划、环保、水保、林勘、节能登记、地灾、压矿等支持性文件,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
3)建设征地
负责国土、林业用地手续办理,获得国土、林地批文;办理林业采伐手续;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水土流失、森林砍伐、环境保护、压覆矿等其他赔偿赔付;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费等相关税费的缴纳。
4)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施工
送出线路工程、通信光缆及对侧间隔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送出线路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线路架设、附件安装、接地施工等,对侧间隔安装、调试等;线路施工完成后的验收;配合变电站联调、带电、送电;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线路跨越、道路跨越等)、临时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后场地恢复等;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水保、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负责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
间隔改造内容包括保护、通信、计量、调度自动化等二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具体改造内容以现场踏勘了解的实际情况为准。
5)调试试验及并网手续
负责组织开展满足线路送电要求的全部调试、试验、试运行及验收,负责办理并网手续等工作。
负责签订计量技术协议。及时提供国网湖南省电力 签订计量技术协议所需的初审资料并保证通过审查,负责在投产前60天完成与国网湖南省电力 签订计量技术协议,负责协调国网湖南省电力 计量中心在投产前30天完成关口计量装置的现场验收。
6)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负责档案、消防、安全、防雷接地、水保、环保等所有专项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发包人开展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工作。
7)其他
除以上项目外,确保送出线路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施工/设计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10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
3.7.2施工负责
3.7.3安全负责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4.3 4.3.1 详见网站操作说明\
4.3.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4.4 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4.4.2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2019年8月15日09:00时在 新田县发改局前坪集中前往工地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车辆由投标人自备,踏勘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下午15点。
6.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国家电投采购管理系统中上传(通过登录);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届时招标人将同时组织各投标人参加网上开标,请各代表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网上开标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