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内物资 |
配送网点 |
1 |
A01 |
二次配件 |
包01-包05 |
见“货物清单”(附件1) |
见“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附件2) |
2 |
A02 |
通信配件及移动终端 |
包01-包03 |
见“货物清单”(附件1) |
见“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附件2) |
3 |
A03 |
计量配件 |
包01 |
见“货物清单”(附件1) |
见“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附件2) |
4 |
A04 |
劳保类零星物资 |
包01-包04 |
见“货物清单”(附件1) |
见“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附件2) |
5 |
A05 |
营销类零星物资 |
包01-包03 |
见“货物清单”(附件1) |
见“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附件2) |
6 |
A06 |
生产类零星物资 |
包01-包09 |
见“货物清单”(附件1) |
见“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附件2) |
本次采购说明:
鉴于电商化采购模式的特点,本次采购不承诺各最终成交人的实际供货数量,各成交人最终供货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采购执行方式
在本次采购中,若贵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人,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项目单位)与贵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见“协议有效期一览表”(附件3)。各项目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成交结果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自有交易平台(国网商城)履约,各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具体履约流程如下:成交结果公布后,成交人与国网英大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商城运营方)、北京汇通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e宝运营方)签订国网商城电商化采购商户服务协议,并在国网商城电商化采购专区开设店铺。成交人负责按照成交结果,在采购专区维护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图片等)。
项目单位在国网商城上选购商品,形成请购单。请购单经过审批后生成订单,订单通过国网商城发给成交人。成交人按约定给项目单位配送供货。送货时,打印国网商城统一标准的配送验收单,项目单位物资部门验货收货。项目单位确认收货后,成交人按约定将发票送到项目单位指定结算点,项目单位完成发票校验等付款审批流程后,通过国网商城支付渠道支付货款给成交人。
4.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供货及配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4.1通用资格要求:
(1)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法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商具有生产相关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3)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对于须通过国家强制许可认证的,制造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明;对需要进行特别检测、认证或生产许可的物资,必须提供相应系列(型号、规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4)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详见附件2:货物配送网点明细表)。
(5)具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所报价格包含)。
(6)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7)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8)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其被暂停、取消成交(中标)资格的。
(10)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6年至2018年内连续三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至2018年)。
(11)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3)应答人需同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处理。
(14)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d.被责令停业的;
e.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g.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h.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2专用资格要求
4.2.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合同业绩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检测报告 |
认证证书(ISO、入网、生产许可证) |
生产试验设备 |
应答人类别 |
备注 |
A01 |
二次配件 |
包01 - 包05 |
/ |
/ |
/ |
/ |
B:接受代理商应答 |
/ |
A02 |
通信配件及移动终端 |
包01 - 包02 |
/ |
/ |
/ |
/ |
B:接受代理商应答 |
/ |
A02 |
通信配件及移动终端 |
包03 |
/ |
/ |
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 |
D:接受经销商应答 |
/ |
A03 |
计量配件 |
包01 |
/ |
/ |
/ |
/ |
D:接受经销商应答 |
/ |
A04 |
劳保类零星物资 |
包01 - 包02 |
近三年有同类型工作服供货业绩2000套(件)及以上 |
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服装样衣及其面料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必须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纤维含量、纱支、密度、甲醛、PH值、面料色牢度(耐水洗、耐皂洗、耐摩擦、耐汗渍)、断裂强力等。 |
/ |
/ |
A:仅接受制造商应答(成衣) |
/ |
A04 |
劳保类零星物资 |
包03 |
近三年有同类型工作服供货业绩1000套(件)及以上 |
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服装样衣及其面料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必须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纤维含量、纱支、密度、甲醛、PH值、面料色牢度(耐水洗、耐皂洗、耐摩擦、耐汗渍)、断裂强力等。 |
/ |
/ |
D:接受经销商应答 |
/ |
A04 |
劳保类零星物资 |
包04 |
近三年有同类型供货业绩1000双及以上 |
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服装样衣及其面料等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内容必须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纤维含量、纱支、密度、甲醛、PH值、面料色牢度(耐水洗、耐皂洗、耐摩擦、耐汗渍)、断裂强力等。 |
/ |
/ |
A:仅接受制造商应答(成衣) |
/ |
A05 |
营销类零星物资 |
包01 - 包03 |
/ |
/ |
/ |
/ |
D:接受经销商应答 |
/ |
A06 |
生产类零星物资 |
包01 - 包05 、 包07 - 包09 |
近三年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500万元及以上 |
包04带电作业工器具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详见货物清单) |
/ |
/ |
D:接受经销商应答 |
/ |
A06 |
生产类零星物资 |
包06 |
近三年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500万元及以上 |
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CCC认证或检测报告(详见货物清单) |
/ |
/ |
D:接受经销商应答 |
/ |
4.2.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说明
4.2.2.1应答人类别:
A:仅接受制造商应答;
B:接受代理商应答: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应答;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
C:接受集成商应答: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应答:可以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应答,经销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授权。
E:接受集货商应答:集货商应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4.2.2.2合同业绩: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复印件,金额或数量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合同与对应发票的复印或扫描件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一一对应编制,并制定目录)。如国家有行政许可的,销售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提供代理商或授权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均可;集成商或集货商应答的,采购人只认可集成商或集货商的销售业绩;经销商应答的,采购人只认可经销商的销售业绩。
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f.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4.2.2.3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必须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4.2.2.4认证证书: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覆盖所投产品范围)。
4.2.2.5许可证:包括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入网许可证)、CCC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CCC认证)等。
4.2.2.6生产试验设备: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或同等要求、同等规模)及以上应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4.2.2.7 条件备注:提供本次采购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覆盖所投主要产品,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4.2.2.8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无约束。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1371677157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