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局集团 集中采购招标
补遗公告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WTJCZ2019-148-2 三、补遗内容: 磁粉探伤设备物资集中采购补充说明 1.1磁粉探伤设备货物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套) 附注 1 制动梁磁粉探伤机 非标 1 用于大型养路机械工程车制动梁的湿法连续法荧光磁粉探伤。 配标准荧光暗室。 2 三维磁场多功能磁粉探伤机 非标 1 适用于车钩等异形件的湿法连续法荧光磁粉探伤。 配标准荧光暗室。 3 销轴磁粉探伤机 非标 1 适用于长80~160mm,直径16~45mm的销轴的湿法连续法荧光磁粉探伤。 一次探伤四只工件。 配标准荧光暗室。 4 通用磁粉探伤机 非标 1 适用于长150~600mm,回转半径小于150mm的通用件的湿法连续法荧光磁粉探伤。 配标准荧光暗室。 5 工作台 非标 4 用于存放工件 6 悬臂吊 标准 2 适用于流水线、工作台、探伤机之间的工件传输。 7 物料输送线 非标 1 将车间内工件 长度不小于28m。保证强度及稳定性、可靠性。 8 探伤室(四台探伤机布置在探伤室内) 非标 1 采用钢架结构。 不小于24m(长)*4m(宽)*3.5m(高)。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2合同生效后3个月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 1.3资质要求: 1.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不得分包。 1.7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1.8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1 个月; 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不影响合同履行的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9工作条件: 温度:-5℃~+40℃;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 电源:三相交流电压380V(±10%)、50HZ;单相交流电压220V(±10%)、50HZ; 设备的电气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供气压力:P=(0.4~0.6)Mpa; 磁粉探伤机上下料采用流水线作业方式。 1.10设备总体要求 本产品应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报警、自动停机等保险措施,以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事故致使机器受损或造成人身伤亡,在设备适当位置装有紧急停止按钮,在出现紧急情况下,通过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可以停止全机工作。设备的安全质量性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1.11主要技术参数 纵向安匝数0~20000AT,纵向磁化电流:0~2500A。 以上参数均为AC、有效值、 连续可调;带断电相位控制,数显,磁化电流数值可保持。 以上参数均为AC、有效值、 连续可调;带断电相位控制,数显,磁化电流数值可保持。 以上参数均为AC、有效值、 连续可调;带断电相位控制,数显,磁化电流数值可保持。 1.12设备安全环保节能要求 1.13投标文件内必须有详细的设备布置图、设备基础工艺图(含动能用量和要求)、设备基础预埋件清单以及其它设备安装的特殊要求。 四、项目负责单位 联系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