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月塘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发[2019]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公-安局专项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62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原有1F业务用房和1F综合楼,拆除建筑面积627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新建2F业务用房和4F综合楼,新建建筑面积为1860.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715.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17.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4.27万元,预备费34.08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29日9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