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粤村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湘粤村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17]50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北投资 。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捞刀河路以东,广顺路以西,枫树湾路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亩。建筑面积约12万㎡。 工程总投资额约为45117.82万元。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项目预算编制费用:预算编制计费参考依据为湘价服〔2009〕81号文,收费标准按长开财评〔2018〕02号文计取,预算编制折扣率:房建上限为70%,附属工程上限为60%。
2.4质量要求:符合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且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部、湖南省及长沙市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
2.5服务周期:服务时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结。其中预算编制周期为6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湘粤村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预算编制范围包含8栋住宅、幼儿园、商业楼、社区用房,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2.8服务内容:预算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预算编制金额不少于2.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预算编制项目入围业绩。
3.3
3.4企业入围预算编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与委托单位签署的合同及咨询报告,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最终出具的咨询报告的日期为准。如果是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内必须体现预算编制服务内容。
3.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否决其投标: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前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