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北路至白石港路排水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株洲市人民北路至白石港路排水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石发改审[2019]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石发改招[2019] 11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针对株洲市人民北路至白石港路排水渠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全长1.2公里,纳污面积30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步治理:第一步为初步工程,主要包括垃圾清理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和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步为治理工程,包括驳岸工程、复氧工程、监控工程和水生植物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000.08万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2.3 建设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8 月7日至2019年8 月27日10 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