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头 东区食堂食材(生鲜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59051)
2019年汕头 东区食堂食材(生鲜食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5905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汕头市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59051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货物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分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分包序号 最大中标包数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1 2019年汕头 东区食堂食材(生鲜食品)采购项目 2019年汕头 东区食堂食材(生鲜食品)采购项目 271.3 271.3 1 / / 200 10000 (二)招标范围:汕头 东区食堂(含龙湖局所管辖的龙湖局本部食堂、下蓬食堂及变电管理所食堂)食材(生鲜食品)采购,供货方负责货物供货、运输配送及相关服务。 (三)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四)适用范围: 1.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不排除实际采购量与需求预测量偏差较大的情况,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照追究投标人责任。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并对中标比例进行调整: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4.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5.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项目单位的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