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海南联通通信建设工程规划、可研、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0年度海南联通通信建设工程规划、可研、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招标代理编号:ZDA-HN-ZB20190704), 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基本情况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2019-2020年度海南联通通信建设工程规划、可研立项、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等。
1.3 建设
1.4 招标类型:标段招标,划分如下: 本次招标按区域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1:海口、澄迈、临高、儋州、昌江、东方、白沙、三沙,共8个市县;
标段2:三亚、保亭、五指山、乐东,共4个市县;
标段3:定安、文昌、琼海、万宁、琼中、屯昌、陵水,共7个市县。
1.5 合同类型:固定费率(多专业差别固定费率)。
1.6 项目预算:5889.3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说明:标段1:3435.94万元(不含税);标段2:1364.08万元(不含税);标段3:1089.29万元(不含税)。
1.7 投标限价:限价。本项目采用“不含税投标价”(即本项目唱出价,填报内容: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全部专业投标下浮率均不得为负值,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8 有关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2年。
设计周期: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期:自单项《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至该订单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
缺陷责任期:订单工程(施工)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责任期:依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的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标段2及标段3:投标人须具有的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
2.3.1 拟派
2.3.2 拟派项目组成员: /
上述必备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
2.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完税(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须按月提供完税(纳税)证明。
2.5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 其他要求:
2.6.1 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6.2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关于公布集团公司首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投标。
2.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6.5 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2.6.6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7日17时00分至2019年08月12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
4.3.1招标文件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2购买标书不接受现金,请通过沃支付方式付款。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购买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3.3沃支付方式:
(1)登录 /PAR_PO_WW/portal/loginForETTP.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
5.2.3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提醒: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4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提交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 ,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本公告指定网站上传投标文件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