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梅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梅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
加工服务(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FG07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江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2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以上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网页截图)。
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8月9日 至 2019年8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 9时30分(注2019年8月29日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