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湘永路(湘江东路-清桥路)、湘江东路(舜皇路-潇湘大桥)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州市湘永路(湘江东路-清桥路)、湘江东路(舜皇路-潇湘大桥)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2018]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标段划分:按1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配备现场监理部关健岗位人员具体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
3.4 拟配备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单位属企业的,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即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可含投标截止当月),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没按规定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提供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连续6个月为其购买社保的发票原件等其他资料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开具的社保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税付款凭证,提供不了的按废标处理)。评标阶段只需对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评审,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内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在建或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6为了防止挂靠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现场监理人员须到岗履职,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由业主实行指纹签到,上、下班打卡,每月工作日不能少于22天,否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承诺方式,承诺额度:3万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3万元。(投标承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担保承诺规定的格式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网上( /yzweb/ )“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首次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 的邮箱,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答疑澄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天前(答疑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9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无效。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项目总监)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