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柴桂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期A区项目、B区项目组串式逆变器与光伏电站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33-194012133C55)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柴桂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期A区项目、B区项目组串式逆变器与光伏电站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西玉柴农光电力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A区项目、B区项目组串式逆变器与光伏电站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柴桂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终期装机容量200MW,计划分为四期建设,其中一期60MW已建成投产,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40MW已建成投产,本期(三期)项目装机容量为80MW拟采用不低于395W单晶硅双面发电光伏组件作为光电转换装置,光伏支架全部采用平单轴跟踪系统,逆变器选用组串式逆变器,同时配置一套光伏电站管理系统负责光伏侧的监控管理。项目建设 2.2招标范围: (1)组串式逆变器,单机额定容量不低于175kW,最大直流输入电压1500V。 (2)光伏电站管理系统一套,含监控后台和数据采集端。 组串式逆变器只接受单一型号的设备(单个类型设备的型号和规格必须唯一),不允许同一投标人使用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成套设备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以组串式逆变器为主体,光伏电站管理系统(可以是非组串式逆变器相同制造单位的其他单位品牌,投标人也可以与前期系统厂商协商,利用一期后台系统实现本期监控和管理功能,但投标前需提交有关合作协议给招标人确认)作为组串式逆变器的配套设备一并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制造本次投标货物。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应提供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授权书和由制造厂商负责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书。同一品牌逆变器不得同时出现两个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出具唯一代理销售授权书)。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最近3年(2016年7月31日-2019年7月31日)组串式逆变器在国内有1个单体规模(10MW)及以上,合计(30MW)以上项目的实际应用业绩。 (2)逆变器配套的光伏电站管理系统最近3年(2016年7月31日-2019年7月31日)累计有200MW以上项目的大规模实际应用业绩。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货物业绩为制造厂商的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4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9年8月9日8时30分起至2019年8月16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 : 办公 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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