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低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采用医院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医院现有中央空调燃烧机、热水锅炉进行低氮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燃烧机低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燃烧机低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有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人员,提供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和交税证明。财务状况应良好,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同类设备的经营或销售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是针对本项目的被原设备制造商授权的投标人。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直燃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8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19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二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1601 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9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时间:2019 年 09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