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公路交通信号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已经由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委员会以郑港交〔2019〕116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公路交通信号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所属范围内X033、万三公路、S223、新G107、老S102、S225、梁张路、金陵大道八条道路22个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
2.3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所属范围内X033、万三公路、S223、新G107、老S102、S225、梁张路、金陵大道八条道路22个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7监理服务期:15个月 ;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 全过程的监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最近五年内 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近5年内 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监理负责人,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网站 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12日8时30分至2019年 8 月16日18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