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90803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