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2019G044
一、招标条件
1.1本项目“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工农村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为工农村亮化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自2019年9月10日开工至2019年10月10日竣工,共3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 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已入库;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拟派建造师还须具有近三个月 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同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
九、
地
联系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