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长岭居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二)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line-height:150%;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各投标 长岭居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0070] 补充公告(二)如下,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图纸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二)为准。一、招标公告修改:1.招标公告第十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4 原文: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现修改为: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 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 号) 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 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② 2.招标公告增加附件二: 附件二:normal 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line-height:150%'>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建筑〔2019〕437号)精神,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已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诚实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可以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如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被地级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平台公布的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符合扩大承包范围条件的广东省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此承诺。 二、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8.5pt;line-height:150%'>2、本项目调整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修正版)COS及招标控制价(修正版)EXCEL。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8.5pt;line-height:150%'>3、本项目修正招标图纸详见新发布的招标图纸(修正版)。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8.5pt;line-height:150%'>4、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工期要求修改为:2019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360日历天。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4.1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150%'>5、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2694127.92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分部分项工程费81822237.28元,措施项目费6501088.73元。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非竞争费用修改为: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947010.51元(其中:1、道路工程:1646639.89元;2、涵洞工程:223240.06元;3、河道改造工程:11029.69 元;4、电缆沟工程347716.20 元;5、给排水工程509180.86 元;6、照明工程:107939.34 元;7、交通工程:101264.47 元。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4.0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150%'>其他费用7085980.76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061984.88 元(其中:1、道路工程:2896943.54 元;2、涵洞工程:436096.40 元;3、河道改造工程:13340.80元;4、电缆沟工程1117736.57元;5、给排水工程1181538.75元;6、照明工程:234056.11元;7、交通工程:182272.71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4.0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150%'>税金:7284821.15元。
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8.5pt;line-height:150%'>6、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工程成本警戒价修改为: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为 92424715.13 元。
7、原文: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