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HZSJ2019002)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SJ20190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机关大院、驻梧管理处、江北中路办公区机关大院等三个大院和贺州市税务局专职司勤人员的房屋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含水电)、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单位食堂管理、单位招待所管理及其他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年(每年不能超过120万元),服务期限:2年。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的公司或企业,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6.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招标文件的
7.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邮购及网络购买。
7.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8.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以转账、电汇形式交纳到 的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 ,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并将账单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交纳时,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注明项目编号(HZSJ2019002)。到投标截止日期止,若 账户上没有收到某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8.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2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开标厅( 开标时间及 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