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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艺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8】120号文件批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坪塘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新发改函【2018】1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招标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深度处理工艺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规模为12万m3/d,总占地面积115.95亩,其中一期工程规模4万m3/d,二期工程规模8万m3/d,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一期4万m3/d。

2.4投资预算:本次招标预算约234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交货

2.7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备货,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的技术服务,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质保期: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9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10 招标范围:反硝化生物滤池及其反冲洗子系统、反冲洗废水子系统、中间提升泵站子系统、高效气浮池及其污泥排放子系统,以及上述工艺附属的药剂投加子系统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系统工艺及配套电气、自控系统的导图设计。

(2)提供上述所有子系统设备的供货(含运输和卸货)、保管和安装;

(3)提供上述所有子系统配套材料的供货(含运输和卸货)、保管和安装;

(4)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

(5)系统设备单机点动调试、联动调试和系统的工艺调试,及自控编程和提供系统配套程序软件,保证出水稳定达到招标要求;

(6)技术支持和服务(系统内图纸审核、土建检查、安装校验)、人员培训、设备质保及售后服务。

承包人须提供本系统设备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的设备、配套设备、元件、器件、附件和相应材料等,并须在附表中一一列明,如未予以列明的,承包人应予以无偿提供。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2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有效,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具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采用反硝化生物滤池或气浮池工艺,且规模不小于4万吨/天的再生水厂或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设备供货及服务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监管网,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年8月16日(含)17: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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