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8月9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1.2专项条件:
1.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1.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4具有近年来类似业绩3份,且每份合同不低于100万元。
1.2.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6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1.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余仍执行原公告。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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