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59674)
建设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预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 |
1 | 南方 | 1 | 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 | 3798.69 | 3798.69 | 自合同签订之日250天 | 500 | 不收取 |
合计 | 3798.69 | 3798.69 | 500 |
(二)项目概述:
本工程对 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三期工程的装修及配套设备集成设施进行建设。
1、装修改造项目:(1)对新天河宾馆东侧1层部分区域(原2楼酒家厨房区域)进行改造,满足员工食堂厨房操作间的使用需求;(2)对新天河宾馆东侧2层全层进行改造,满足供应商服务、视频会议以及员工食堂的业务和使用需求;(3)对新天河宾馆东侧3层全层进行改造,满足洽谈、评标以及办公区的业务需求;(4)对天河路178号11层和12层进行改造,满足公司办公需求;(5)在上述区域新建配套的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2、配套设备集成项目:(1)建设配套的多媒体系统,满足日常接待及会议功能;(2)建设配套的内部网络和通信系统,满足公司网络接入要求及需求;(3)建设配套的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满足公司洽谈业务要求及需求;(4)建设配套的音视频监控系统、安保系统;(5)建设配套的智能照明系统,实现光照度的精确设置与管理,达到节能目的;(6)建设配套的空调系统,满足各功能用房的使用需求;(7)购置配套的办公设备、专业家具,满足本项目的运行需求;(8)其他相关设备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6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7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8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 | |
2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物资公司供应商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三期工程总承包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