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 2019年第十批(生产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无不良经营记录。
2.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需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来完成二个(含)以上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主证明,并附业主
2.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需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资质:投标人具有输变电线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来完成二个(含)以上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主证明,并附业主
7.主要技术人员
7.1 具有近三年一个及以上类似送电线路运行维护的经验;
7.2 运行维护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7.3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9.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的按时完工。
10.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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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 乐山市马边县色拉水电站引水渠道局部修复工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无不良经营记录。
2.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需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来完成二个(含)及以上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主证明,并附业主
7.主要技术人员
7.1 具有近三年施工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经验;
7.2 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7.3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9.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的按时完工。
10.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