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对 古镇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07-gz54-0025
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古镇镇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维护,包括安全设施类工程、标线、标志、管线及土建修复、交通设施等,维护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及报价。 2、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4060001,采购表编号:13120190624155509355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4、项目报名及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 网( )及 ( /)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 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及“ ”完成网上报名,并在 完成报名缴费(扫二维码线上支付)。(具体操作方法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 4.2、供应商按前款4.1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即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中山市 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 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 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8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及中国 ( )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须在中山市 网及 上成功报名,并到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10日 至 2019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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