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净光寺塔修缮工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眉县博物馆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眉县净光寺塔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净光寺塔修缮工程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9-1010
三、采购人名称: 眉县博物馆
联系人:/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李昱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眉县净光寺塔修缮工程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净光寺塔修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1410436.62元
项目用途: 文物保护
采购预算: 1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古建筑维修保护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古建筑维修保护专业)及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提供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同时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13 09:00:00至2019-08-20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3 14:00:00
2、投标
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