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三甲乡、龙塘镇锑冶炼厂历史遗留锑冶炼废渣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涟源市三甲乡、龙塘镇锑冶炼厂历史遗留锑冶炼废渣治理项目 已由 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涟发改审[2019]4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并已落实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治理、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施工场地工农矛盾等全面负责;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应符合风险管控相关技术要求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
2.5.2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7计划工期: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图纸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共计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
3.2须同时具有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5本招标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委派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担保:
5.1、形式:投标承诺(由招标人鉴定及保管);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5.3、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窗体底端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起,自行在娄底市 网( /)选择进入“”,用湖南CA证书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9 月 19 日 9时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