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3115-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宁县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 新庄煤矿排矸场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排矸场综合治理工程为新庄矿井配套工程,位于副井工业场地东南侧约500m 处的荒沟内,沟内无常流水、无泉眼。所选排矸场地呈“V”型,沟底地形平缓,比降为1%,高差为120m。排矸场占用土地类型为裸地,植被覆盖度在30%左右,排矸场下游500m 范围内无村庄。排矸场坝址以上汇水面积为0.21km2。现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要求,拟对排矸场高陡边坡进行分级削坡,消除隐患,并布设截排水设施。计划开始日期为2019年9月1日,有效工期为1.5年。
2.2 招标范围
对目前已经使用了2.87hm2的矸石场进行削坡,设置拦杆坝、 排水沟,在矸石堆顶面覆土、绿化;并随着矿井建设进度,待矸石充填堆积达到规定的治理量后,进行综合治理。具体见技术部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
3.2.2 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提供1项同类环保治理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 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6日09时起至2019年8月21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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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