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北京 医疗设备X线数字化成像系统及其他医疗设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包号:0761-1940CSN0231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含税限价(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含税限价(万元) 1 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1套 90 26 同视机 1套 19 2 生化分析模块 1套 60 27 角膜地形图 1套 19 3 血液分析仪 1套 54 28 眼压计 1套 18 4 血红蛋白测试系统 1套 15 29 脑电监护仪 1台 30 5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1套 20 30 运动平板试验系统 1套 30 6 便携式荧光ATP检测仪 1套 3 31 十二导联自动分析心电图机 1套 8.5 7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1套 3 32 呼吸机 1台 5 8 高压蒸汽灭菌器 3台 6 33 动态心电分析系统 1套 15 9 生物显微镜 2套 3.6 34 身高体重专用测量仪 4台 14 10 -10℃~-25℃医学冷藏冰箱 1套 1.5 35 动态血压监测系统 1套 3 11 离心机 3套 3 36 妇科检查床 1台 2 12 直热式二氧化碳培养箱 1套 5 37 医用压缩雾化器 1套 0.6 13 2℃~10℃医用冷藏冰箱 4套 4 38 洗胃机 1套 1 14 4℃血液冷藏冰箱 4套 4 39 中耳分析仪 1套 14.8 15 电恒温培养箱 1个 1 40 口腔综合治疗台 1套 10 16 甲醛检测仪 1套 1 41 耳鼻喉科转椅 1套 3.8 17 心电监护仪 1套 5 42 耳鼻喉科综合诊疗台 1套 5 18 手持余氯测试仪 1套 0.7 43 诊断型听力计、隔音室 1套/1间 30 19 医用血压计 4套 2.32 44 无线LED头灯 2台 3 20 单板数字放射成像系统 1套 130 45 复合气体检测仪 1个 1.4 21 视野计 1套 45 46 中药离子导入仪 1套 11.68 22 裂隙灯 裂隙灯影像 1套 45 47 耳鼻喉科综合诊疗台、耳鼻喉诊疗成像系统 1套/1套 40 23 综合验光仪 1套 40 48 心电工作站 1套 4 24 眼底照相 1套 38 49 医用超纯水系统 1套 1 25 视功能检查仪 1套 20 50 除颤监护仪 1台 8 设备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979000元(含税),超过总限价和单价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对所有的设备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家合作方承接该项目。 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合同价=合同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合同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合同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合同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产品的使用单位属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北京 ”,由中标人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北京 ”签署合同。 1.6 交货 1.7 交货期:确认收到南航订单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1.8 合同期限:1年。 1.9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纳税申报报表、税票、缴款书,社会保险申报表、缴款书】 2.4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单板数字放射成像系统、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生化分析模块每台设备至少有3份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须有医疗器械目录中III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II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等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6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要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销售其他制造商生产的产品,还需要具有包含2.5条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7 投标人单板数字放射成像系统、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生化分析模块每台设备、4℃血液冷藏冰箱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8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单位负责人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11被列入南航供应商黑名单(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 元,售后不退。 第一次招标已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无需重复购买,请直接联系该项目报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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