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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局2019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宁夏公路管理局2019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局2019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各分中心2019年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9]19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部门预算,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须提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近三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的净资产值大于100万元人民币;  3.上一年的流动资产值大于1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年申请人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0;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原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第一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1)投标人在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个常压式天然气热水锅炉产品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   第二标段至第六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   (1)投标人在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个高效直热式供热机组(系统介质为量子能或高碳分子油)产品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 注: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发包人出具的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并附相关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除直接发包项目);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彩色复印件。 注: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宁夏”网站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 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或能查询到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   (8) 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证明(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天内,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和行贿”,不允许设置起止时间); (9)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会影响到中标后合同履约的三角债债务;(10)不存在会影响合同履约或给甲方带来廉政方面的负面影响的政府职能部门或重要媒体的通报;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申请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审查申请资格和投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办法 1、法人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 第1标段: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I级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I级资质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厂家的公章); 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 第5标段、第6标段: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提供高效直热式供热机组(系统介质为量子能或高碳分子油)制造和安装资格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厂家的公章); 5、附录3要求的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9、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需要携带其他资料。     注: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数量要求同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原件应与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一致。投标人如未能提供上面所要求的原件或未提供上面所要求的任一原件或原件有瑕疵,评审将不通过或加分项不加分。      四、评标办法全文 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综合评分法。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采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宁交规发【2019】1号)中的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分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售后服务(10分)  1、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维护方式、技术培训、服务周期(投标人应该明确服务周期)等)详细、具体、周到并有处罚承诺,是否满足用户的最佳要求且是否优于其他投标人技术服务承诺,得2-5分。 2、 投标人承诺遇到停机故障或事故,3小时内作出答复得2分。投标人承诺自接到业主单位故障电话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抢修得3分。(具体得分以承诺书原件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签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计算方法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颖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増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报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nxggzy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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