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委审计业务框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外委审计业务框架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9664 1.3 近年来外委审计项目费用确定。 3.审计项目服务报价费率限定如下: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0%(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审计服务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个年度注协年检合格,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具有近三年(2016年至2019年)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其它专项审计服务工作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 外委审计业务框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8. 招标业务咨询 (1) (2)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