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河长沙县二期治理工程(高仓段)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县发改投[2018]25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次河道治理为白沙河河道治理二期(高仓段)二标段,总长3.52km,其中干流3.37km,支流为敏新河支流0.1km,和尚桥支流0.5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岸坡治理,新建穿堤涵管、新建巡河道路等。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长沙县白沙河干流及其支流,涉及乡镇北山镇。本次治理河长3.52km,起点为蛤蟆坝,终点为县域边界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白沙河河道治理二期(高仓段)二标段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仅作为加分项;(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适用此条)
3.4投标人近/年内(指/年/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施工业绩;
(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4投标人近/ 年内(指/ 年/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个/ 施工业绩;
(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5 拟任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年8月19日~2019年9 月10日9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