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政府机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临澧县政府机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2019]78号文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项目业主为临澧县办公室 , 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位置: 临澧县城区。
2.3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2.4 建设规模:项目投资838.2万元,项目改造面积104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雨水改造660米、污水改造304米、新增6立方米化粪池4座、隔油池1座)、车行道及地面沥青摊铺工程8500平方米、绿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电力管线铺设1000米)、高压入地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临澧县政府机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设计、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工作。
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本工程的方案设计、采购、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需要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施工部分: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方案设计经批复后 20日内提交施工图。未按上述工期要求提交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承担本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专业人员,如无相应设计资质(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相关设计专业人员,设计部分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本项目依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的精神,投标担保采用《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08月20日~2019年08月26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