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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塘安置房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藕塘安置房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藕塘安置房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 已由 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岳发改投字【2018】22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安置房项目,用地位于金星路以西、规划中的肖家塘路以北、规划中的望藕路以东,占地面积约91.398亩(含路幅),净用地面积约81.77亩,规划建筑面积(地上建筑约12.3万平方米、地下室满足基本车位配置及其他基本功能要求)。

2.4  项目投资估算: 约50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2.6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40日历天。①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②方案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及全部单体方案设计(含报建),初步设计(含报建)。设计范围包括住宅、配套商业、物管用房、幼儿园、社区办公及配套服务用房、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含亮化工程)、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设计)、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电信等)等除变配电、燃气外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总建筑面积70000㎡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入围工程设计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资格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

3.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8 19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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