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第一食堂三楼部分区域引进合作伙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190F31605301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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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 承包经营服务期限 承包方式 大学城校区第一食堂三楼部分区域引进合作伙伴 服务期限为5年,即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止,采用2+3合作模式分段进行。经营满2年,中标人经考核合格且没有违反合同的相关条款,双方将续合作协议。如综合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作协议。 中标人更新改造专项基金不少于150万元(含150万元,投标人的更新改造专项基金费用包含所涉及的设计、土建装修、设备安装和设备添置等费用,不含公共建设分摊费用),对本项目按地方政府不低于“B级食堂”的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装修配置建设。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响应。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为防范风险,目前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有合作服务管理食堂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8月19日08:30至2019年8月26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