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补遗书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四)672亩,一期占地面积:560亩,合373520㎡, 学生8000人,每人约46.69㎡(达到国家标准45㎡一50㎡/亩)”。而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中的建设用地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两个文件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为准。
2、提供的CAD地形图没有用地红线,请提供。
答:用地红线图已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在衡阳市 网上下载。
3、需要保留的建筑在CAD地形图中没有明确,请提供。
答:请自行现场踏勘。
4、作为省、市的重点项目,为了吸引优秀设计团队产生优秀的设计方案,本项目没有任何方案补偿费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可能。
答:按招标公告要求。
5、招标文件没有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比重,没有评分细则,没有技术标的内容制作要求,请明确。
答:本次采用的评标办法为记名投票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
6、要求提供的类似业绩没有规模大小、个数,同时无任何评分细则及加分项,显然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7、项目责任人可由注册城市规划师担任,对于这么大规模的建筑项目,注册规划师能否完成整个项目的技术把关呢?是否应该具有丰富经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来担任?
答:按招标公告要求。
8、附件:用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