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耳鼻、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175HG3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耳鼻、放射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808 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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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I高压注射器 |
1台 |
人民币48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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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1套 |
人民币178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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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手术动力系统 |
1套 |
人民币100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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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鼻颅底手术器械 |
1套 |
人民币32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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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内镜检查系统 |
1套 |
人民币180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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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内镜检查系统(硬镜) |
1套 |
人民币150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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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内镜检查系统(软镜) |
1套 |
人民币120万元 |
允许进口产品 |
注: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进口产品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需取得产品制造商的书面有效授权或者是其在国内总代理商的书面有效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1日 至 2019年8月2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 9时30分(注2019年9月11日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